项目 | 说明 |
产品名称 | 高温试验箱 |
型号 | QHC-1000L |
试样限制 | 本试验设备禁止易燃、易爆、易挥发性物质试样的试验;储存腐蚀性物质试样的试验、储存生物的试验、储存强电磁发射源试样的试验及储存 |
容积、重量和尺寸 |
标称内容积 | 1000L |
内箱有效尺寸 | 1000×1000×1000 W×H×D(mm) |
外箱尺寸 | 约1520×2145×1388 W×H×D(mm) |
性能指标 |
功能要求 | 室内加温,长期稳定在所设范围内 |
测试方法及 满足标准 | GBT 11158-2008 高温试验箱技术条件 GB/T 2423.2-2001 试验B:高温试验方法 GBT 2423.2-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:试验方法 试验B:高温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设备基本参数检定方法 |
温度范围 |
温度范围 | RT+10℃~200℃ |
控制精度 | 温度偏差: ±1℃(仪表显示与第三方校准误差) 温度均匀度: ≤2.5℃﹪ 温度波动度:±0.5℃ 温度分辨率:±0.1℃ |
升温速率 | RT→500℃ ≦90min |
机台功率 | AC380V 50HZ 25.5 KW |
供电条件和电源 | AC380V三相四线+保护接地 电压允许波动范围:±10%V 频率允许波动范围:(50±0.5)HZ TN-S方式供电或TT方式供电 保护地线接地电阻小于4Ω 要求用户在安装现场为设备配置相应容量的空气或动力开关,并且此开关必须独立控制本设备使用 |
测试环境条件 | 环境温度为+25℃、相对湿度≤85%RH、试验箱内无试样条件下 |
结构特征 |
设备布局 | 外壁材料:冷轧钢板表面作静电彩色喷涂处理t1.2mm(颜色箱门天蓝,箱体深灰色) 内壁材料:SUS304#不锈钢t2.0mm 箱体保温材料:保温介质为硅酸铝纤维棉,箱体保温材料厚度:150 mm 箱门材料:箱门材料与箱体相同 箱体底部安装移动脚轮及定位脚杯 控制箱与试验箱为上下结构,电箱在机台底部 箱体制作成多层保温隔热结构,有效防止箱体外表面温度过高 箱内设置样品放置托盘架 |
箱门 | 单开式门 大门拉手为外开启式,以便于试验人员自由开启 |
空气循环系统 | 试验室内置空气调和室,室内安装加热装,循环风机,热量由风道内经过出风口网孔板均匀散发到室内空间,从而达到室内温度均匀分布 |
控制面板 | 韩国进口ST-190液晶显示控制器、超温保护器 报警开关、定时器、计时开关、控制总电源开关,报警器,加热输出指示灯 |
配电控制柜 | 总电源断路器、控制器、配电板、散热风机、循环风机,可调超温保护器 |
样品架 | 采用不锈钢钢筋弯折后焊接成框架,样品架间距离可调,标准配置2块样品架 |
电源线孔 | 位于箱体背面 |
外观图 | 以实物为准 |
运输方式 | 整机 |
电气控制系统 |
温度控制器 | 液晶显示控制器,可显示设置温度、当前温度,带P. I. D 自动演算控制,含四组温度报警点输出,内部可设四段非线性温度偏差校准,DC 0~24V输出控制 |
运行方式 | 恒定运行 |
设定方式 | 英文接口、按键式输入 |
设定范围 | 温度:根据设备的温度工作范围调整(上限+5℃) |
显示分辨率 | 温度:0.1℃ |
超温保护器 | 进口旋转式超温保护器,有效保护试验产品 |
输 入 | 热电偶 |
控制方式 | P.I.D 微积分时间加SSR模块控制加热输出 |
计时方式 | 温度偏差计时/开机计时(可选) |
定时器 | 可设秒、分、10分、小时、10小时可切换,最大计时999 X 10小时 |
附属功能 (标准配置) | 故障报警及原因、处理提示功能 断电保护功能 上下限温度保护功能 |
温度测量 | K型热电偶 |
安全保护装置 |
试验箱 | 可调式超温保护、控制仪表上限超温保护 |
电源控制系统 | 电源缺相反相保护、超载及短路保护 |
使用条件 |
由用户保证下列各项条件: |
使用环境条件 | 1、环境温度为5~30℃、相对湿度≤85%R.H; 2、安装场地必须是平坦无振动之地面; 3、设备需远离热源及易燃、易爆物质; 4、安装位置不能受阳光直接照射,并维持室内空气流通; 5、设备安装场地需清洁,不能安装在灰尘较多的地方或排尘口等 |
对储存环境的要求 | 设备环境温度应保持0℃~+45℃以内 |
安装场地要求 | 地面平整,通风良好,不含易燃、易爆、腐蚀性气体和粉尘;附近没有强电磁辐射源; 场地地面承重能力:不小于600kg/m2; 设备周围留有适当的维护空间。 A:不小于400mm B:不小于400mm C:不小于1000mm |
验收标准及第三方检定 |
1.验收标准:技术指针按双方签订之“技术协议书”标准规定的方法。 2.验收方法:在需方现场进行正式验收。 3.出厂前需方如需请第三方(由国家环境试验设备质量检测中心检定并出具有效期的检验报告)参与验收,其费用由需方承担。若第一次验收不合格,经供方改进后再一次进行验收时所产生费用由供方承担。 4.客户自行委托国家环境试验设备质量检测中心检定。 |